唐太宗在隋制和高祖制定的措施的基礎上,進一步強化了王朝的制度建設,其合理性和高效性堪為后世榜樣。主要體現(xiàn)在:第一,建立了相對高效的官僚機構。繼承隋制,中央設三省六部,三省指:中書省、門下省和尚書省。全國軍政大權集中在三省,皇帝頒布政令,需要通過中書省和門下省付署才算合法。國家的大政方針,先由中書省研究,作出決定;再由門下省審核,如有差錯,可以駁回;尚書省下轄吏、戶、禮、兵、刑、工六部,具體執(zhí)行中書省和門下省通過的政令。中央政府設立政事堂,作為宰相的議事機構。一切重大事務,包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