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17世紀末英國出現第一則征婚廣告征婚廣告,是指“征婚者將自己和對所征配偶的信息發(fā)布在諸如報刊、電臺等公共媒介或公園、市場等公共場所上的廣告方式”。征婚自古就有。而把征婚啟事登載在雜志、報刊等公共出版物上,要首推17世紀末的英國。1695年7月,倫敦財經雙周刊《家政與經商》雜志上,在阿拉伯種馬出售和鞋匠學徒招聘的廣告中間,夾著一段四句話的廣告:“某男,30歲,家產富足,希望尋找一位家產不低于3000英鎊的年輕女士?!边@則廣告標志著世界上第一則報刊征婚廣告的誕生。順便說一句,
清王朝最后一樁文字獄案在《革命軍序》一文中,章太炎指出:“夫中國吞噬于逆胡二百六十年矣。宰割之酷,詐暴之工,人人所身受,當無不昌言革命”。并盛贊鄒容的著作“一以叫咷姿言,發(fā)其慚恚,雖嚚味若羅、彭諸子,誦之猶當流汗只悔。以是為義師先聲,庶幾民無異志,而材士亦知所返乎!若夫屠沽負販之徒,利其徑直易知而能恢發(fā)智識,則起所化遠矣”。他的意思是說,鄒容這本書,完全以吶喊放肆的語言,引發(fā)人們的慚愧和憤怒。即使像羅澤南、彭玉麟這樣愚昧的人,讀了此書也應該流汗深悔。把這本書作為正義之師的先聲